會員資格/權益介紹

中華民國航空太空學會之會員資格

初級學生會員
國內中學在學學生由本會會員一人推薦, 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初級學生會員。 

一般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者,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一般會員。原為學生會員畢業者,自動轉列為一般會員。

團體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並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。 團體會員得依其意願申請為本學會甲、乙、丙級團體會員,甲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三人,乙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二人,丙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一人行使會員權利。 

學生會員
年滿二十歲之國內、外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由本會會員一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學生會員。

永久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者,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一次繳足永久會員會費,得為本會永久會員。 

名譽會員
凡贊成本會宗旨之中外籍專家學者,從事航空、太空或相關工作, 在理論或實務應用上,對國家、社會有特殊貢獻者,由本會會員五人以上連署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合格,並經理事會通過者, 得為本會名譽會員。名譽會員應被邀請列席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及慶典。名譽會員無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 

會員權利

會員別 參與本會活動 發言權 表決權 選舉權 被選舉權 罷免權
初級學生會員      
學生會員  
一般會員
永久會員
團體會員(甲、乙、丙級)
名譽會員